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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向上向善”社会新风尚——《慈善法》 实(6)

来源:明日风尚·远方的家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09-0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除此之外,慈善信托目前以委托资金为主,而受限于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以及信托税收制度,利用股权、房产等参与慈善信托的难度较大

除此之外,慈善信托目前以委托资金为主,而受限于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以及信托税收制度,利用股权、房产等参与慈善信托的难度较大;另外慈善信托信息公开透明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未来仍需要强化。还有业内人士指出,慈善组织在开立慈善信托专用资金账户时存在一定障碍。其实,对开立账户问题,现行政策没有禁止性规定,但有些地区缺少这方面的实践,导致出现某些银行开户程序不明确等问题。

慈善信托,从其雏形出现迄今已有400多年的历史,是发达国家发展慈善事业的成熟做法。世界各国在解决社会贫困问题、推进福利体系完善等方面,公益信托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我国,慈善信托还是新生事物,相关部门应加强协商,学习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和经典案例,特别是如何与民间组织共同合作发展的问题需要解决,如果能平衡好原有的慈善基金或社会团体与新增慈善信托之间的关系,那信托公司管理规模就可以更好地得到发展。

关于慈善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信息,并免费提供慈善信息发布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慈善行业组织进行指导。”……《慈善法》诸多条款不仅对信息公开作了明确规定,还要求政府部门强化监管。

9月5日开通的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就是依据《慈善法》“信息公开”要求而建设的统一信息平台,用于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受托人等参与主体面向社会公开慈善信息。截至9月4日上午8时,该平台实时公布了全国2134家慈善组织信息、38件慈善信托备案信息,慈善信托合同规模近8.6亿元。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的开通使用,是履行《慈善法》信息公开要求的一项实在举措,是推进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行稳致远的基础性工程,承载着社会各方对公益慈善透明化、法治化发展的美好愿景。民政部在努力把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成为“权威、透明、开放、友好、创新”的平台的同时,还将强化技术创新,实现平台与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让全国人民都能看到慈善募捐等领域的“明白账”、“放心账”。

然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度还需进一步提升。近日,为自闭症儿童群体筹款的“小朋友画廊”项目,就引发了一场争议,也让公众接受了一场慈善知识的再普及:善款是否应该直接给到画画的自闭症儿童、善款具体的预算情况应该如何公开、募捐是否可以引入商业活动……诸多问题折射出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程度不够、不及时,反过来加剧了公众的误解。解决争议并非难事,相关慈善组织机构只需充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认真跟踪反馈,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甚至让捐助者参与到监管工作中去,让公众了解善款的来龙去脉,这既是慈善组织对捐赠人和公众的义务,又利于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实现互利共赢。

信息公开只是慈善规范化、法治化的一个方面,强化慈善监管,尤其是互联网慈善监管也显得十分重要。

当前,“互联网+”的到来颠覆了许多行业的传统模式,公益慈善也不例外。网络捐助突破了传统的时空限制,传播速度更快、互动性更强、筹集效率更高。据不完全统计,《慈善法》实施一年来通过网络实施捐赠的超过了10亿人次,仅腾讯开展的“99公益日”就动员社会捐赠9.5亿元,有4500多万人次参加了捐赠。借助“互联网+”,网民参与慈善的热情高涨。

网络慈善风生水起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因受助人信息造假、资金用途不透明等问题而屡受质疑,个别事件因存在诈捐、骗捐嫌疑而在社会上引起强烈争议,既伤害了捐助者的爱心,也严重影响了网络募捐的公信力。“假孤儿”骗捐、“知乎女神”自导自演骗15万元、佛山夫妇筹集善款后晒旅游照、杨某谎称父亲死亡骗10万元、深圳“罗尔”事件等事件层出不穷,伤害了社会信任,削弱了公众参与慈善的信心。

虽然民政部就遴选网络募捐平台作出了规定,13家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入选首批合法募捐平台名单,标志着网络募捐规范化监管的开端。但是,网络募捐的规范和监管仍然任重道远。一方面,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网络募捐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制度,加强对网络募捐平台的动态监管,逐步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管体系。另一方面,要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伪慈善”、“骗捐”等事件往往牵涉到多个部门,只有各部门分工有序、联动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才能让慈善“劣币”得以驱逐,“良币”得到保护。

文章来源:《明日风尚·远方的家》 网址: http://www.mrfszzs.cn/qikandaodu/2020/0901/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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